解散分立
免費核名,極速代辦工商執照,最快3天下照,全程專業工商顧問輔助解答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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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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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冊核準名稱(查名確定公司名稱); 2、新版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正副本); 3、公司五章(企業公章、法人章、財務章、發票章、合同章); 4、銀行變更及稅務變更; |
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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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區,工商執照辦理時間有一定差異,隨時提供工商類咨詢服務 |
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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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區和政策可能造成價格差距,詳情請咨詢工商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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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公司章程; 4、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 7、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經理情況》相應的位置); 8、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任職證明;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9、公司住所證明; 10、合并各方股東會決議; 11、合并協議; 12、在報紙上登載合并公告一次的證明; 13、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的說明; 14、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已辦理注銷登記的證明; 1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6、合并各方或一方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提交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17、經營范圍涉及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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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分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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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合并,又稱解散分立。指一個公司將其全部財產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別歸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公司中的行為。在新設分立中,原公司的財產按照各個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質、宗旨、業務范圍進行重新分配組合。同時原公司解散,債權、債務由新設立的公司分別承受。新設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為前提,成立新公司。 |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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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分立是否等同于新設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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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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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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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設合并,是指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將其全部資產分割為兩個部分以上,另新社兩個以上公司; 2、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將其財產或營業的一部分分離出去設立一個或數個新的公司,原公司繼續存在。 |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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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需要在報紙上公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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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